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畹町集镇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畹町镇实际,对驶入畹町集镇区车辆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规定
(一)限制通行区域范围。畹江线K2+700M(畹町达程驾校岔口段)—畹江线K7+800M(畹町和平队岔口段)。
(二)限制通行时间。每日06:00—23:00禁止驶入及通行,其余时间允许驶入及通行。
(三)限制车辆类型。低速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及挂车,其余车辆可正常驶入及通行。
二、通行要求
(一)限制类型车辆需按照规定时间在畹町城区通行,不得在禁止时段驶入禁止区域。
(二)限制类型车辆需进入集镇区场站的,不得在畹町城区道路上装卸货物,不得在城区道路上长时间停放。
(三)特殊车辆需在禁行时间内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向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畹町中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时间及路线通行。特殊车辆指运输民生的煤、电、油、气、水等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及城市建设施工车辆。
三、温馨提示
(一)违反本通告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本通告自2025年1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