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将至,购物、旅游、聚餐将迎来新高峰。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通告:
一、科学选购,理性消费
采购年货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且售后服务完善的商超、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等。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需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标识,确保包装标识标签信息完整,无破损,且在保质期内。切勿采购“三无”、过期及感官异常的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尤其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或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此类白酒往往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网购食品时,若食品对保存运输条件有要求,消费者应充分考量。同时,要依据自身实际消费需求理性购买食品,避免盲目跟风大量采购,导致因无法在保质期内食用完而造成浪费。此外,为减少过度包装带来的资源浪费与环境破坏,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议选择简约包装产品。
二、谨慎就餐,合理膳食
在外就餐或集体聚餐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管理规范的餐厅,尽量避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选择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就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制。点菜应适量,坚决拒绝铺张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严格遵守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进行网络订餐时,消费者要留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证照信息齐全的餐饮单位,收到食品后,需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消费者就餐应注意饮食适度、荤素均衡,切勿暴饮暴食,特别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用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务必加强“五专”管理,防止因误食甲醇等导致中毒。严禁加工、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宴席报备,确保安全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举办宴席的家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规范操作,及时到村、社区申报备案。严格遵循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要求,规范原料采购渠道并执行进货查验,规范菜肴加工制作行为,不加工制作野生菌(含冻品、干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白酒,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聚餐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妥善管理危险物品,防止其流入餐桌。大力倡导文明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提醒有食用冰冻野生菌和干制品习惯的消费者,加工烹饪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避免多品种混合加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四、依法维权,保障权益
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务必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消费小票、发票、电子交易凭证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养成良好消费习惯。若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和解,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食用食物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节日期间,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瑞丽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