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公安局

瑞丽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2002    作者: 日期:2016/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瑞丽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瑞丽市公安局,电话:0692-412669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其中:工作动态157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文件3条、行政许可25条、公众监督8条、机构职能5条、法律法规51条、领导介绍1条、通知公告4条、年度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求真务实最大限度满足百姓知情权。2、公开的便民性不高。当前,都是通过网站公开电子政府信息,适合农村群体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3、宣传引导尚待加强。

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结合相关保密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规定有效开展。2、积极创新,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府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政务信息公开栏,充分利用办证窗口、警务室这一有利载体,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让更多群众获悉相关政府信息。3、加强宣传,不断激活民众参与、表达、监督等民主权利。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来源:瑞丽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