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公安局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2797    作者: 日期:2016/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瑞丽市公安局,电话:0692-412669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6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2016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其中:财务预决算14条、通知通告8条、人事信息1条、计划总结2条、领导简介1条、年度报告1条、重要会议1条、公开条例和规定10条、文件及解读1条、公开目录和指南4条、机构设置及职能8条、工作动态24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7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依托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安业务工作,对于属主动公开范畴的,全面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申请受理、后台处理、反馈答复、监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转变信息公开方式。将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政务公开形式,积极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来源:瑞丽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