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告、畹町分局,森林公安、边境管理大队、消防大队、各所队室:
现将《瑞丽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瑞丽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
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瑞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41号)、《瑞丽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瑞政办发26号)文件及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能力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任务分解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2.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市考必考、州局考必考的原则,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市局综合考评,定期进行考核通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和程序,公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方式、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性文件、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收费情况、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情况、重点工作目标及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工作,有效确保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部门:局直各相关部门、派出所)。
4.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18]41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局直各相关部门、派出所)
5.按时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政工监督室完成市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由科信办于1月21日前在“瑞丽警方”、政府网站等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科信办)
6.按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同时根据发展变化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责任部门: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科信办)
7.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年内不少于3次),回应社情舆论,对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时予以澄清,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
8.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建立了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责任部门:局直各相关部门、各派出所)
9.做好网站更新维护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瑞丽警方”、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的巡查,做好更新维护工作,确保网站运行正常、及时更新、规范有序。(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科信办)
10.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通过门户网站的“E网办证大厅”可以进行户口、身份证、居住证、边境通行证和出入境证件等的预约办理,还可进行在线咨询、表格下载、开门评警,实现了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了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责任部门: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科信办)
11.做好政务查询工作。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由杨学武组长分管、指挥中心负责接听电话,做好群众查询服务和反馈工作。(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12.做好重大事项意见征询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和决策,以及政务警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开展重大事项决议和意见征询工作,重大事项决定能够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责任部门:局直各相关部门、各派出所)
13.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申请提出工作意见,由马国华组长负责转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公开内容,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组织公开,依法进行答复,并建立相关文书档案。(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14.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正确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法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认真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分的投诉案件。(责任部门:法制大队、局直各相关部门、各派出所)
15.严格政务公开保密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把好发布审查关、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年终进行保密检查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到位。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失泄密问题。(责任部门:局直各相关部门、各派出所)
二、考核办法
实行通报扣分制。结合市政府政务管理局的通报及日常工作检查结果,由政务公开牵头部门政工监督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年度考核办法和细则对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的部门进行通报,将通报情况报送市局考核办,由市局考核办纳入各部门、各派出所的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市综合考评办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总分50分,被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通报一次扣0.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通报扣分,总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推进工作不力,被局领导批评或市局考核办通报的,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市局被州政法委、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州级以上领导批示批评的,加扣1分;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因部门工作任务未落实、迎检工作不认真,导致市局被市考评办扣分的,扣责任单位1分。
附:《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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