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做好姐勒水库、勐卯水库、瑞丽江姐告大桥(左、中、右)断面的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并对我市帕色河、勐卯河、团结大沟、弄莫湖、南卯湖开展城市公共水域水质监测工作,为城市河流“蓝腰带”工程提供水体水质的数据。保证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所获取六项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并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的报送工作,使市民能够及时的了解我市的空气质量状况。积极筹备拟在2016年度在瑞丽市市区开展酸雨监测工作。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和功能区噪声监测。协助州环境监测站完成瑞丽市坤和林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养殖场开展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和规范县域地表水、环境空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开展好瑞丽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2、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市城乡环境总体规划》和《瑞丽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在环保工作中的应用,将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
3、加快推进中缅环境交流合作,完成中缅瑞丽-木姐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建立合作交流长效机制,按照备忘录开展工作。
4、推进我市各乡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完成4个乡镇的申报和验收工作,取得省政府生态文明乡(镇)称号命名。
5、开展中国云南省瑞丽市与缅甸交界禅邦农村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建设中国云南省瑞丽市与缅甸交界禅邦边境一线10个示范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设施。
6、完成南京里片区5个采石场60万元瑞丽生态修复示范区工程治理项目。
7、全力做好2016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8、督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投入运行,争取生活垃圾处理场年底完成验收;开展我市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的扩建工作,力争年底完成验收工作。
9、按照《瑞丽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考核工作。
10、积极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力争在2016年6月30日完成瑞丽市辖区内168家“未批先建”项目的清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瑞政办发[2013]326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194号)和《德宏州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参考规程》(德财预[2013]49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部门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机构,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共3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污染防治股、环境影响评价股,2个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共核定编制数35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6名。
环境保护局2016年纳入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6,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环境保护局预算总收入445.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45.58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58万元,占总支出的70.38%,项目支出132万元,占总支出的29.6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9999款,主要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0501款、2080502款,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工资;2110101款,主要反映单位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2110307款,主要反映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110404款,主要反映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313.58万元,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7%;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2%;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22.3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燃料费等),占基本支出的7.1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长35.24%。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项目支出132万元,用于开展少数民族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经费12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费60万元;瑞丽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经费6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1.41%。
瑞丽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环境保护局无拟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环境保护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下降36.71%,主要是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市相关部门人员到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业务往来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环境保护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处理污染纠纷、排污费征收、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环境监测等公务活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375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安路37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