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弄岛镇

关于返还三峡建房质保金的公告

浏览量:9632    作者: 日期:2019/1/18


弄岛镇等嘎村民房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单位: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承建等嘎村33户农户的房屋,施工负责人张国强,工程已于20171月开工建设,201711月完工并完成验收。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公司在收到建房款后按每户0.6万元的标准缴纳工程质量质保金共计19.8万元,并签署质保协议,协议签订日期为201852120181026,质保到期日为2019521返还19.2万元、20191026日返还0.6万元。目前,因施工责任人张国强垫资建设等嘎村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垫资额度较大,难以承担资金压力,为避免在春节前夕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该施工责任人于20181230日申请拨付质保金。经弄岛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房验收已超过一年,且房屋无质量问题,同意返还质保金。

现施工责任人张国强建房质保金已于201919日完成拨付

 

特此公告

 

 

                               弄岛镇人民政府

                               2019118

文章来源:弄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