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林审批〔2019〕57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瑞丽市等嘎古树茶厂建设项目,占用德宏州瑞丽市弄岛镇等嘎村委会集体林地0.3649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0.1153公顷,其他林地0.2496公顷,需缴纳植被恢复费用5.3012万元。该费用已于4月10日缴清。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弄岛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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