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贫开发〔2017〕47号)的有关规定,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弄岛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瑞政复〔2019〕70号)批准弄岛镇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用于等嘎茶厂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9年11月27日,等嘎茶厂建设进入公开招标公告阶段,于12月18日进行招标,招标总概算为:534.822908万元。根据招标规定,中标人将按照招标人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现有资金量对项目进行分步实施,将优先实施厂房等主要生产设施建设工程,涉及项目资金200余万元。按照施工合同惯例,中标方进场施工后将拨付50%的工程启动金约100万元,其中,由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50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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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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