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浏览量:14869    作者: 日期:2020/12/17

2020年11月1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停放在瑞丽市温泉路16号瑞丽市有达物流信息部内一辆车牌号为苏C GU612. 冀G NA51挂货车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在苏C GU612. 冀G NA51挂货车上装载有1000箱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的纸箱,在物流仓库内摆放有200箱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的纸箱,其中:900箱外包装纸箱上标示有“微信图片1”图案,纸箱内装有20个包装盒,每个包装盒上标示有“微信图片1”图案,包装盒内装有打火机,50个/盒,每个打火机都标示有“微信图片1 ”图案;300箱外包装纸箱上标示有“微信图片1”图案和大写英文字母“TAIYOJUMBO”,纸箱内装有20个包装盒,每个包装盒上标示有“微信图片1” 和大写英文字母“TAIYOJUMBO”,包装盒内装有打火机,30个/盒,每个打火机都标示有“微信图片1”图案。

因上述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打火机持有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和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限上述打火机持有人于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瑞丽市新光路7号  

电话:0692-4141662、4128988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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