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浏览量:1338    作者: 日期:2024/10/22

20241016,瑞丽市打私协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向我局移交(移送号:2021-111号)瑞丽市公安瑞宏派出所于20211015日,在辖区内从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上查获的人发10袋。

因上述人发及电动三轮车的持有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限上述物品持有人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瑞丽市新光路7号  电话:0692-4123298

特此公告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