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关于瑞丽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瑞丽市水利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工作发展方向和策略,组织起草有关实施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国际河流(瑞丽段)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申报和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调查评价;组织拟订全市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好与水文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编工作。
4、主管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6、组织开展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各部门和乡(镇)间水事纠纷。
7、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8、主管全市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组织开展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对全市小水电建设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等项工作。
10、主管全市抗旱、防汛工作,负责瑞丽市防汛抗旱指挥日常工作。
11、主管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及培训工作。
13、承办瑞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和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遵从积极稳妥原则、零基预算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和突出重点原则。公共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按市财政核定的控制数进行编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足基本支出预算,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求,准确把握2018年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坚持依法编制、完整规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支出范围符合本部门的法定职能;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责,突出抓好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工作,对无预算、无计划的资金,不予开支;坚持阳光操作,保障项目支出,积极实施财政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瑞丽市水利局机关、瑞丽江管理所、芒林水库管理所、畹町经济开发区水库管理所、灌区管理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9人(含灌区管理所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9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含灌区管理所6辆)。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7人(含灌区管理所45人),单位实有人数共计177人。
四、预算单位收入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水利局财务总收入50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1.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41.15万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8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6.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41.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1.45万元(本级财力1183.45万元,专项收入63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425万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16万元,占总支出的23%,项目支出3936.44万元,占总支出的7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支出分别列:213类,03款水利支出为3391.88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1303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77.78万元,主要反映水利局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2130306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00.23万元,主要反映灌区管理所人员工资、及人员经费;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1950.03万元;2130308 水利前期工作70万元;水土保持2130310 水土保持85万元;2130311 水资源节约与管理保护37.8万元;2130314 防汛20.62万元;2130315 抗旱3.31万元;2130316 农田水利127.28万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 41.92万元;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177.91万元。
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为195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0805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为10.92万元,主要反映离休干部工资;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为54.18万元,主要反映灌区管理所退休人员财政补差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万元。
支出分别列: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为73.75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为73.75万元。
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4.4万元,其中款类项分别为:2010301 行政运行支出为4.4万元。
支出分别列:212类,08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401.55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401.55万元。
支出分别列:201类,04款 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为21.01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010499其他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为21.01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73.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6.44万元,如防汛、抗旱、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开支。
(3)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级财力支出118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45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支出分别列:213类,03款水利支出为776.43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130301项:行政运行为基本支出564.09万元,2130306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2.33万元。
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为191.27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0805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为10.92万元;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为50.45万元;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万元。
支出分别列: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为73.75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为73.75万元。
支出分别列:212类,08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42万元,其中类款项分别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42万元。
(4)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级财力支出118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45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支出分别列:301类工资福利支出962.7万元,其中01款基本工资支出303.59万元;02款津贴补贴支出205.43万元;03款奖金23.11万元;07款绩效工资支出163.56万元;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9万元;1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3.75万元;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36万元。
支出分别列: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63.96万元,其中01款办公费支出4万元;02款印刷费支出3万元;03款咨询费2万元;05款水费支出4万元;06款电费支出4万元;22款差旅费支出5万元;13款维修(护)费支出4万元;15款会议费支出3万元;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26款劳务费支出6万元;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39款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8万元。
支出分别列: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9万元,其中01款离休费10.92万元;03款抚恤金0.13万元;05款生活补助支出3.74万元。
支出分别列:支出309类基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42万元,其中05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2万元。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23.29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发放、不纳入财政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408.795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项目结余结转金额较大。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2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去年减少。
七、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瑞丽市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严格履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及时、完整、真实的反映预算执行;在同级人大批准(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预决算,及时、完整、真实的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瑞丽市水利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财务支出程序严格,财政资金按预算用途使用,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津补贴执行规范,国有资产账实相符,预算支出统一核算管理。
全力推进瑞丽市水利重点项目勐典水库工程、龙江水利枢纽工程、瑞丽口岸姐相段界河整治工程、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动工实施。
紧紧围绕“抗旱夺丰收、防汛保平安” 的工作思路,加强水源管理和统一调配,认真做好汛后蓄水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预案,积极储备各项防汛抢险物资,加强防汛值守;及时开展水毁修复、清淤除障工作,有效提高抗灾能力,为防汛抗旱奠定基础。对境内主要河流和四条排洪(涝)沟进行清淤、清障和河堤加固,并开展田间灌排渠道、机耕路的整修、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
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编制上报《瑞丽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实施方案》、《瑞丽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全力推进瑞丽市水利重点项目勐典水库工程、龙江水利枢纽工程、瑞丽口岸姐相段界河整治工程;加强水源管理和统一调配,认真做好汛后蓄水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预案,积极储备各项防汛抢险物资,加强防汛值守;及时开展水毁修复、清淤除障工作,对境内主要河流和四条排洪(涝)沟进行清淤、清障和河堤加固,并开展田间灌排渠道、机耕路的整修、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对全市55条大小河流、14条重要排灌沟渠、2座重要湖泊、12座中小型水库、10座小坝塘的河长制工作任务。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实行接待定点在单位食堂,定陪客人数、控制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瑞丽市水利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水利局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后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运行维护费9.2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局行政公务用车和为开展全市水利工作、水法宣传工作、两沟两库管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瑞丽市水利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实行接待定点在单位食堂,定陪客人数、控制接待标准。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上级主管部门及各地同行业来瑞的交流考察;水利局各股室;瑞丽江管理所;芒林水库管理所;灌区管理所;畹町经济开发区水库管理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
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预算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出的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瑞丽市水利局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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