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16981    作者: 日期:2020/8/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号)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瑞政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府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局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明确公开工作机制、流程、方式等规范及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促进利民便民。立足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需要大众广泛知晓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信息,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是鼓励创新发展。支持各地结合区域、领域特点,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对接融合,细化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四是实施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情况,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基层具体实践情况及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不断适应文化、文物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

(三)公开事项

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了每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四)工作目标

2020年,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

2021年,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后,解决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

2023年,实现基本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公共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8月10日前编制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及目录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按照省、州文旅部门统一要求,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行业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事项产生的信息应与国家标准指引中要求的事项公开发布平台渠道相符合,公开的事项在承诺发布的平台渠道中均能精准链接、查阅到对应信息。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11月15日以前配合市政府完成栏目的优化设置工作;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的规范化管理,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栏目内容的更新与填充。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将共性公开事项融入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实现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在事项承诺公开的渠道上可以找到对应信息。在梳理公共服务领域公开事项时,除对上级指引中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外,还将已梳理出来的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涉及本领域事项进行合理归类,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调整、优化相协同。

(三)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公众参与、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形成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上级要求对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及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四)编制完成公共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按照文旅部编制确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比照以上工作方式开展对应领域的事项梳理和公开,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公共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在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的调整完善、动态更新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督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好文旅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总结落实情况。2020年11月底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设置与更新;2020年12月6日前撰写完成2020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办。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