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

《畹町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6869    作者: 日期:2020/8/5

为贯彻落实《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畹町镇印发了《畹町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方案》(畹镇政发〔2020〕3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畹町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号)和《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结合畹町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研究制定《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拓宽主动公开渠道,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沟通确认,防止公开的信息失实失信。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瑞丽市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涉及我镇的工作任务。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1. 全面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目录。对照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17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待制定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结合畹町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目录,于2020831日前编制完成,并在畹町镇“公开目录和指南”专栏集中展示。

2.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广播、大喇叭等贴近村(居)民生活的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特色活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村(居)务公开新路径,打通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 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须准确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标准化管理,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梳理编制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设各单位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3. 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各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鼓励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4. 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瑞丽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参与事项、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应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不断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

1. 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突出“政务”定位,重点推送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2. 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信息公示栏、报纸、电视、广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瑞丽市畹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畹町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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