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移民开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交流学习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瑞丽市移民开发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开展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去年减少1.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以及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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