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小产权房不能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这是啥意思呢?什么又是小产权房呢?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简单来说就是房产权不由国家颁发,产权证是由乡村一级政府发放也叫乡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也不能落户。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房产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拟依法没收违法建筑。这也就意味着小产权房会以违法建筑的方式来处理面临着被政府没收的风险。
《通知》提出,各地要推动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缺少权属来源材料、超占面积、权利主体认定等问题,按照房地一体要求,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努力提高登记率。
《通知》强调,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同时,自然资源部表示,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并要求各地加快地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
《通知》要求,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