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州近日下发通知,采取源头“防欠”、全域“清欠”、高压“治欠”三项措施,全力确保新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生根。
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防欠”。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总包责任和用工企业直接责任落实,通过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由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用工企业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等,搭建起完善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避免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织密管理网络,实施全域“清欠”。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各县(市)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欠薪治理体系、提升欠薪治理能力。同时,对照《条例》梳理现行政策文件,逐步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规政策体系。
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政府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牵头处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清欠和重大欠薪案件,把农民工欠薪问题解决在属地。健全完善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对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应对。同时,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建立完善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约谈、问责。
多方协作联动,高压打击“治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继续加大整顿力度,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欠薪问题(隐患)清单》,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欠薪陈案,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防止发生新欠。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主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大欠薪违法行为、“欠薪黑名单”社会公布力度,依法解决欠薪争议纠纷,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处理欠薪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
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州将依法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应急处置、依法惩处的治理机制,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依法治理,把功夫下在平时,一把尺子量到底、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