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瑞丽将用好用足这些就业扶贫政策,快看!有没有帮到你......
给予免费职业培训
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进行一次不受职业补贴标准限制、按照公开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据实予以补贴的免费职业培训,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免费职业培训。
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
给予外出务工奖补
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贫政策,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给予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对瑞丽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
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可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给予就业安置,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原则上不高于瑞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置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
本政策由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若有相关新的政策出台,则以新的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4154550 4150612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