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州医疗保障局迅速行动,按照“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按照每个村卫生室2万元的标准对村卫生室实行医保资金预拨,用于村卫生室购买药品周转。
2021年以后,预拨资金于每年2月底前拨付到位。目前,共预拨全州304个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608万元,有效缓解了村医垫资购药、村卫生室少药、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优化药品招采机制,进一步加大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力度,从源头上保障药品供应;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管理,确保村卫生室采购药品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位。
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保障部门将做好预警储备,防止因生产(配送)企业供应不足或配送不及时导致缺货,同时还将确保预拨资金专款专用于村卫生室药品采购。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