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NO.223),按照《瑞丽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瑞办发〔2017〕36号),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还不完善、截污不彻底)基本情况
2017年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指出“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较低,仅城市周边部门村寨开展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大部门村寨垃圾随意丢弃,农村污水基本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芒市大河流域周边村寨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
二、整改目标
逐步提高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到2020年底实现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9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乡镇和村庄“一水两污”项目建设。2016年至2020年积极筹措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公厕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采取推行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推进项目建设。
(二)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
(三)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治和减少林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
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乡镇和农村“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姐相、弄岛等6座污水处理氧化塘,姐相银井等3座垃圾焚烧炉,弄岛、畹町、户育、勐秀、姐告、农垦路等6座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弄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姐相乡中转站、弄岛第二中转站。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瑞丽市已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全市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五、自查自验结论
按照《瑞丽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瑞办发〔2017〕36号),对照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的整改任务及具体要求,现已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验收要求。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情况,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5日(7天)
联系电话:0692—4141416
2020年10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