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按照《2020年度瑞丽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的内容(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第三方数据和查阅日常报送的资料。
四、考核时间
2021年3月22日—23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准备考核资料,考核评分以第三方数据和日常报送资料为主要依据,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和日常报送的资料不得有密件,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瑞丽市列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单位名单
[附件: 1.瑞丽市列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单位名单]
2. 2020年度瑞丽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 2.2020年度瑞丽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