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全市公安机关顽瘴痼疾,确保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成效,按照开门搞整顿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举报监督方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七)参与走私护私等涉边违法犯罪;
(八)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九)执法不规范。
二、专项整治对象
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职工及警务辅助人员。
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9、0692-4141080(24小时)
举报邮箱:dhrlga@163.com
举报信箱:瑞丽市建设路2号瑞丽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公室
来信举报地址:瑞丽市建设路2号瑞丽市公安局
来访举报地址:瑞丽市建设路2号瑞丽市公安局信访室
同时,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瑞丽警方微博、微信平台反映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梳理核查,并及时反馈查办情况。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瑞丽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