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6763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87011人,增长48.17%,年平均增长率为4.01%。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91912户,集体户8518户,家庭户人口为234729人,集体户人口为329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09人减少了0.54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6544人,占总人口的54.75%;女性人口为121094人,占总人口的45.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21.02,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06上升13.96。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8702人,占总人口的18.20%;15-59岁人口为195693人,占总人口的73.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243人,占总人口的8.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407人,占总人口的5.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3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55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5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94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989人上升为117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021人上升为147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52人上升为3643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415人下降为23519人。
六、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8658人,占总人口的77.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980人,占总人口的22.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多115034人,乡村人口少2802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6.1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51123人,16-59岁人口为193272人。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瑞丽市统计局
瑞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