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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成果公告

浏览量:11617   作者:  日期:2014/7/30

 

《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成果公告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于2014529日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宏州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4]141号)批准实施《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改方案》内容

《修改方案》共涉及瑞丽市勐卯镇、畹町镇、弄岛镇、姐相乡、户育乡、勐秀乡六个乡(镇),不涉及调整、占用基本农田。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及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调整情况

将德宏州芒市、盈江县、陇川县、梁河县四个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407.16公顷(其中芒市96.58公顷、盈江县210.47公顷、陇川县57.73公顷、梁河县42.38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86.27公顷(其中芒市24.88公顷、盈江县117.00公顷、陇川县9.90公顷、梁河县34.4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35.01公顷(其中芒市1.05公顷、盈江县90.89公顷、陇川县24.49公顷、梁河县18.58公顷)调整到瑞丽市使用。德宏州芒市等四个县(市)其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束性控制指标不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低丘缓坡试点建设用地增加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云南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628号)文件,德宏州列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国家级试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增加瑞丽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建设用地规模350.00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05.00公顷。

(三)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共涉及勐卯镇、畹町镇、弄岛镇、姐相乡、户育乡、姐相乡6个乡(镇),31个村民(居民)委员会及农场,94个地块,799个图斑。规划共调整地块面积697.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布局调整348.67公顷。建设用地指标调出涉及勐卯镇等6个乡(镇),25个村民(居民)委员会及农场,59个地块,452个图斑,其中涉及勐卯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246.97公顷,畹町镇5.87公顷,弄岛镇0.06公顷,姐相乡14.19公顷,户育乡64.77公顷,勐秀乡16.81公顷。建设用地调入涉及勐卯镇等3个乡(镇),21个村民(居民)委员会及农场,35个地块,347个图斑,其中涉及勐卯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172.97公顷,畹町镇40.73公顷,户育乡134.97公顷。

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缅油气管道(云南段)建设项目使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331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瑞丽至腾冲高速公路瑞丽至陇川段(k0-k12+600)和(k12+600-k20+508.79)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3169号),共使用瑞丽市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2.52公顷,使用多划后占基本农田后,瑞丽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462.33公顷。

二、《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一)规划目的

以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核心,发挥瑞丽市空间职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支撑保障能力;依托瑞丽市的内外通道,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强边境经贸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建设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土地利用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稳定繁荣边疆。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加快农村居民点整理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和中心集镇集中。

(二)规划范围

范围为瑞丽市辖行政区内的所有土地,包括勐卯镇、畹町镇、弄岛镇、姐相乡、户育乡、姐相乡六个乡镇,总面积为94474.78公顷。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

规划期末(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18042.90公顷,实现德宏州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期(2010-2020年)内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462.59公顷,应逐步有计划地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努力建成高产稳产农田。

规划期(2010-2020年)内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923.17公顷。

2、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8335.12公顷。

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833.84公顷以内。

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501.28公顷。

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期末全市生态用地(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域)规模达6855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57%2020年林地面积达56513.43公顷,森林覆盖率约达59.82%。到2020年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平方千米。规划期内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损毁耕地明显减少。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使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更趋合理。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努力改造中低产田地。规划期(2010-2020年)内,全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达1717.34公顷,切实完成州政府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量,保障全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此公告为期一个月,公告期为2014730日至2014829

 

附件:

1、瑞丽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  [附件: 2009年现状图

2009年现状图

2、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附件: 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3、瑞丽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附件: 瑞丽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

瑞丽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

 



 

 

 

瑞丽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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