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关于姚淑芳等七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瑞委〔2016〕125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2月20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余加昌 任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小祥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崟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塔 顺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德明 任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何显翠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兼畹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畹町工(管)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康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钰 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淑宇 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瞿 伟 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江河 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姐告分局副局长,免去姐告工(管)委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麻 路 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清瑞 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丛祥鹏 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洪益 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胡艳秋 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春华 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 明 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瑞 英 任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 磊 兼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畹町分局局长(副科级);
李双花 任市防治艾滋病局副局长,免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许才华 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司洪虎 任市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春 任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森林公安局弄岛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 璐 任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根发 任市森林公安局弄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苏伟繁 任市森林公安局莫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少榕 任市森林公安局勐秀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排金芬 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局局长职务;
刀保勇 任市供销社主任,免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蚌绍娟 任弄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宏亮 任市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普礼清 任畹町工(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财政局畹町分局副局长职务;
龚 翠 任畹町工(管)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 雷 任畹町工(管)委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晓丹 任姐告工(管)委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晓团 任姐告工(管)委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姐告工(管)委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光辉 免去市政府驻昆办主任职务;
许升柱 免去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麻 龙 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 婷 免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依 闷 免去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职务;
李汶苍 免去市民宗局副局长职务;
张 艳 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郭明文 免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吴 宏 不再兼任市财政局畹町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杨视榜 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张立林 免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爱德 免去市森林公安局勐秀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恩助 免去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王永升 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普亚伍 不再兼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玉造 免去市供销社主任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翁草彩芸 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赵文兴 免去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段玉平 免去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方岩生 免去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陈洪辉 免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赛 吞 免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岩 团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苏瑞芹 免去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调畹町工(管)委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工作;
李开成 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龚 丽 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陈 昱 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何跃萍 免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畹町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杨学军 免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占 思 免去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