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关于寸国芝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瑞委〔2017〕43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10月30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寸国芝 兼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普 丽 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白加宝 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兼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局长,免去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花文邦 任畹町工(管)委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范 晋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立华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 海 免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玉 摆 免去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高国顺 免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金 宏 免去市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职务;
赵宗凯 免去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待遇;
梁 倩 免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畹町分局副局长职务;
蒋 飞 免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畹町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孟光军 免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畹町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李秀娟 免去畹町农场管委副主任职务;
龚建春 免去畹町农场管委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