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省州驻瑞有关单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趋好,并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瑞丽市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经市安委会组织综合考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考核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乡(镇)、农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表彰单位
一等奖:市工业园区工(管)委、畹町镇人民政府、户育乡人民政府。
二等奖:瑞丽农场管委、勐秀乡人民政府、弄岛镇人民政府、勐卯镇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表彰单位
一等奖:市交通局、瑞丽公安消防大队、市安监局。
二等奖: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文体广电局。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全力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