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任〔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关于寸宏得等一百零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瑞委〔2019〕9号)文件精神,经2019年3月23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寸宏得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普亚伍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 旭 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级),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杨勇宁 兼任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李卫英 任市政府副科级信访督查员(保留正科级),免去市信访局副局长兼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王亚丽 兼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张茂林 任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丛祥鹏 任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尹宏鑫 任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李淑宇 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常 春 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董瑞明 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弄 扎 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明 继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小祥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 波 任市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勒旺 任市司法局畹町司法所所长;
张海钰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迎红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姐告分局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恩志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宗凯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兼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岩 峰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畹町建设和环境保护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江河 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姐告分局副局长,免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姐告分局副局长职务;
余加昌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木散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何光武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蚌永民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秧维云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杨 金 兼任市文物局局长;
何汶美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赵 云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瑞 英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普瑞芳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尹兆松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市文体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姚月媛 兼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市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宏伟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新媛 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许才华 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麻 边 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麻 路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清瑞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 勇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司洪虎 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森林防火副指挥长职务;
金 宏 兼任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瑞菊 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瑞玲 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 剑 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维丽 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市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梁云隆 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谢 磊 继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畹町分局局长;
普 丽 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段瑞昆 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大队长,免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国春 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 璐 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免去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顾候元 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畹町派出所所长,免去市森林公安局畹町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根发 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弄岛派出所所长,免去市森林公安局弄岛派出所所长职务;
苏伟繁 任市自然资源公安局莫里派出所所长,免去市森林公安局莫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曹红斌 任市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
杨志银 任市供销社副主任,免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 波 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管禹龙 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轩建鹏 任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事业副科);
杨 军 任市档案馆馆长(副科级),免去市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杨翠芝 任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姚云斌 免去市旅游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另有任用;
赵 玲 免去市旅游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另有任用;
姚云飞 不再兼任市政府纠风办公室主任、市问责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自德 不再兼任市落实三项制度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蒋 谦 免去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王 咏 免去市招商合作局局长职务;
排 浪 免去市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徐永青 免去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静军 免去市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李 岩 免去市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 华 免去市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廖昌喜 免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徐海波 免去市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散 棉 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赵少斌 免去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唐学丽 免去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排金芬 免去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郑家华 免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张应国 免去市供销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洪 俊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罗加助 免去市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职务;
杨冬青 免去市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杨选斌 免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苗云 免去市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甫如明 免去市档案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李玉洪 免去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专职副主任职务;
所 静 免去弄岛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孙正华 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君旭 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本立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苏艳琼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龙 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岩 甲 免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维志 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 湘 免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杨佳宏 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鲍卫东 免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赵 杰 免去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