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听证会相关程序,现将《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全面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政府在决策中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就《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即:对《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合理性及意见建议公开听证。
二、听证举行情况
2020年3月27日下午3:00,听证会在瑞丽市政府大楼9楼2号会议室举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黄泳灿同志、市政府信访督查员李卫英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姚承龙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朱光伟同志作为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参加了听证,听证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家辉同志因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会。听证代表共22人,实到代表21人(其中听证代表李国荣因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会);听证旁听人8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员3名到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听证主持人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听证主持人简要介绍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背景资料;
(五)听证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听证监察人对此次听证会现场监督情况发表意见;
(七)听证主持人作会议小结;
(八)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1名听证代表有21名同意《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即:同意《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没有弃权票。
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表述需完善。第五结果对比(一)分区对比分析“瑞丽市位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核心地带,自贸区成立推动了瑞丽市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铁路、公路、航空三大‘铁公机’网络大格局,能源、通讯飞速发展。”有待斟着;农场不在这次测算范围但其在附件表1、2均含农场社区词语带修正。
2.水浇地、旱地等地类分类太细化。
3.林地系数调整为1.3,提高补偿标准。
4.园地按照水田标准补偿,补偿标准需要与政府收回的92号文规定一样。
5.需明确征地调查地类的确定标准。
6.老百姓对旱地、园地的地类划分概念较为模糊。
7.水浇地、旱地价格对调。
8.预留地安置政策是否保留。
9.提高勐卯镇农用地综合地价为每亩80000元。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认真回答了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表了主要意见和理由,具体如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实施)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订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的要求,开展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本次测算范围不包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和国有农用地。
三是测算地类按照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地类作为地类划定,技术层面与实际相结合。
四是调整林地、园地、草地、其他农用地调节系数,各种地类征地补偿标准尽量与政府收回的92号文的标准一样。
五是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后,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预留安置用地的建议》(德政办发〔2018〕49号),市政府将进一步研究取消预留安置用地,提高货币补偿标准。
五、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参加听证会的21名听证代表有21名赞成同意《瑞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代表提出了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听证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对报告表述进行修改完善。区片范围描述修改为“勐卯镇:勐卯村委会、姐岗村委会、姐勒村委会、姐东村委会、芒令村委会、勐力村委会、团结村委会;畹町镇:芒棒村委会、混板村委会、新合村委会;弄岛镇:弄岛村委会、等秀村委会、雷允村委会、等嘎村委会;姐相乡:贺腮村委会、顺哈村委会、暖波村委会、俄罗村委会;户育乡:户育村委会、弄贤村委会、班岭村委会、雷弄村委会;勐秀乡:勐秀村委会、户瓦村委会、户兰村委会、勐典村委会、等扎村委会、南京里村委会、小街村委会”,不再含农场社区。
(二)对报告表4(瑞丽市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除水田以外的各种地类调节系数进行了如下修改:
|
地类名称 区片编号 |
I |
||
|
区片综合地价 |
52700 |
||
|
分地类调节系数 |
分地类补偿标准 |
||
|
耕地 |
水田 |
1.3 |
68600 |
|
水浇地 |
0.99 |
52200 |
|
|
旱地 |
0.99 |
52200 |
|
|
园地 |
0.77 |
40600 |
|
|
林地 |
0.77 |
40600 |
|
|
草地 |
0.77 |
40600 |
|
|
其他农用地 |
农村道路 |
1.00 |
52700 |
|
坑塘水面 |
1.00 |
52700 |
|
|
水库水面 |
1.00 |
52700 |
|
|
沟渠 |
1.00 |
52700 |
|
|
设施农用地、田坎随其涉及的地类设定其调整系数。 |
|||
(三)对提高勐卯镇农用地综合地价为每亩80000元的建议不予采纳。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