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巡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为加强清明期间林区封闭管理工作,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2020年4月4日开始,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全警动员开展林区“无火清明”武装巡护工作,认真落实警力下沉工作和包片责任制,深入林区卡点督察武装巡护工作落实情况。
此次“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严格落实四项工作:一是严格火源管理,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卡点,对进入林区人员实名登记,严格排查携带物品,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林区;二是强调武装巡护,森林公安民警荷枪实弹开展武装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威慑,全力守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强化火灾案件查处,严格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格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森林火灾案件严打高压态势;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报道,在林区主要路口发放“无火清明”倡议书,禁止祭扫活动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倡导新风,文明祭祀。
强化林区巡查收缴祭祀易燃品
瑞丽市森林公安局联合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卡点,认真排查过往车辆,强化火源管理,收缴纸钱冥币等祭祀易燃物品。
灵活出动8辆警用摩托车开展巡护工作,扩大林区检查覆盖范围,到林区坟山墓场现场巡查,倡导文明祭祀,严禁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
截至4月5日,共检查入山人员2437人,登记入山车辆747辆次,发放无火清明倡议书753份,设立定点执勤卡点8个,检查聚集性坟山墓场8个,国有林场3个,森林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1个,扣押了一批纸钱冥币、打火机、鞭炮等易燃物品。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