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的工作理念,着眼稳就业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实施了代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降费减负、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和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为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保民生”促稳定。2015年以来,结合全州最低工资标准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从“调标”前的71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并扎实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2015年至2019年,共向符合条件的1515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8392万元;发放2873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费990万元。特别是2019年10月以来,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调查结果,我州及时启动了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2019年共向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841人次,发放补贴资金20.62万元。
“降费率”增活力。自2015年以来,连续3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费率由原来的3%下调至1%。5年来,全州因下调费率累计少收失业保险费约1.68亿元(为企业及其职工累计减负0.78亿元),其中2019年度因下调费率少收失业保险费约0.44亿元(为企业及其职工减负0.20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释放了市场活力。
“提标准”促发展。从2019年1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45%、50%提高至50%;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人数确定返还数额。2015年至2019年底,全州累计有648户次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500万元,惠及参保职工5.70万人次。稳岗返还极大地激励了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激发了企业及其职工抵御风险、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实现了企业、职工和社会三赢的良好局面。
“强技能”稳岗位。为提升企业参保职工的职业技能,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就业,从2017年7月起,我州按政策规定实施了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对全州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给予1000元至26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参保申领条件放宽至1年及以上。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全州已有719名企业职工享受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共发放资金1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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