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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听证会报告的通告

浏览量:13917   作者:  日期:2020/4/27

(第3号)

根据听证会相关程序,现将《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听证会听证报告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全面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政府在决策中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就《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举行了公开听证。即:对《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的合理性及意见建议公开听证。

二、听证举行情况

2020415日下午3:00,听证会在瑞丽市政府大楼92号会议室举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黄泳灿同志;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滕鹏同志作为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参加了听证(市政府副市长尹家辉同志因外出参会,无法到会)。听证代表共18人,实到代表18人;听证旁听人3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员2名到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听证主持人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听证主持人简要介绍《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有关背景资料;

(五)听证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听证监察人对此次听证会现场监督情况发表意见;

(七)听证主持人作会议小结;

(八)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18名听证代表有18名同意《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即:同意《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没有弃权票。

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静脉产业园项目急需建设飞灰填埋场和污泥处置,飞灰填埋场对地形有要求,需要地势较低的一个场地,在山地或者平地上实施土方量较大,而旁边有一个凹地,建议在不增加建设指标前提下此项目位置适当向东或西进行调整

2.勐秀是旅游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希望下一步提前谋划预留发展空间,多考虑解决指标问题。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认真回答了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表了主要意见和理由,具体如下:

一是针对静脉产业园项目选址问题。同意按照建议进行调整选址,具体范围与市住建局对接后确定。

二是针对解决勐秀乡指标问题。目前所有指标都已布到所有乡镇,只是根据项目需求来动态的调整,把急需的先进行调整建设,首先考虑的是成熟、能落地的项目方案,如果还有近期急需落地的重点项目,可以用其他项目的指标进行调整,也可以乡镇之间作协调解决。

五、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参加听证会的18名听证代表有18名赞成同意《瑞丽市勐秀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听证代表提出了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听证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针对瑞丽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及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意见。听证人认为产业园修建以后包括废品收集都会规范引导,集中处置,解决目前分散杂乱的情况,并将按照环评的标准,在对周边居民无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建设;

(二)针对遣返中心项目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的意见。听证人认为因遣返中心项目具有特殊性,目前规划的布局无明确的用地性质分类,项目方要求以建设用地来调整,有涉密用地不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