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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工作作风不实,瑞丽市团结大沟污水直排现象突出,污染严重)的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11636   作者:  日期:2021/12/3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0〕25号),瑞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按照《瑞丽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瑞办发2020〕32号),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的基本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根据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提供的监测报告,团结大沟2018年6月、2019年5月、9月溶解氧监测值分别为0.194毫克/升、0.12毫克/升和0.452毫克/升,按照《黑臭水体分级标准》污染物单因子评价法,溶解氧浓度低于0.2毫克/升,即为“重度黑臭水体”;溶解氧浓度在0.2毫克/升-2.0毫克/升,即为“轻度黑臭水体”,按照此判定标准,团结大沟已属于黑臭水体,河水黑臭严重。瑞丽市及相关部门在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范开展排查,且瑞丽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也不清楚城市黑臭水体的判断依据,虽然先后组织了三次排查,仍未将团结大沟列入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德宏州住建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深入现场核查,简单根据瑞丽市报送的结果就往上报送。此外,现场督察时还发现,流经瑞丽市城区的团结大沟,主城区有8个污水排放口,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团结大沟,导致水体污染严重。对此,瑞丽市住建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不实、管控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对团结大沟进行控源截污,也未开展排查和封堵排污口,任由大量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二、整改目标

全面提升瑞丽市团结大沟水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国家黑臭水体技术规范,对瑞丽市团结大沟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2.瑞丽市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商企业排污检查、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排污口规范管理、团结大沟清淤等工作。

3.建成广母路、滇弄路、项赛街配套污水管网,提高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率,杜绝污水直排团结大沟现象。

4.完成团结大沟周边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疏通污水管道,同时完成8个城市污水直排团结大沟排污口清理整治。

5.配合完成对团结大沟水体质量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瑞丽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22日瑞丽市人民政府下发《瑞丽市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0年3月22日制定《瑞丽市团结大沟城区段污水直排整改方案》,完成对团结大沟全面排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二)组织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勐卯镇、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团结大沟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并填写了《入河排污口信息表》,掌握了团结大沟沿线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建档。

(三)2020年6月23日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过竣工验收、环保在线监测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到2020年12月完成团结路主污水干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588%。

(四)2020年7月打通广母路、滇弄路断头路和西路主排水沟建设并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2020年6-9月完成全市年度雨污管网清淤疏浚。

(五)瑞丽市纪委市监委对团结大沟水体质量监管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1.瑞丽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许洪益,因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作为,对团结大沟水体质量监管不到位,于2020年7月21日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2.瑞丽市水利局在市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管控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瑞丽市监察委于2020年7月21日发出监察建议,责令市水利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3.瑞丽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总支书记兼市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彭涛,违反工作纪律,未如实上报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鉴于彭涛积极配合审查工作,事后及时采取措施推进团结大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中共瑞丽市委批准,2020年8月18日,决定给予彭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瑞丽市住建局向瑞丽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2020年10月完成团结大沟8个排污口封堵改造方案论证,2020年12月完成团结大沟北侧团结路(瑞柠路至一污厂)2.3公里的主污水管网建设,结合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建设,同步完成环西路、姐岗路、岗勐路3个团结大沟污水直排口的封堵和改造。

(七)2021年3月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委托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完成团结大沟水体水质检测。对团结大沟分3次取样共检测15个断面,其中4个检测断面氨氮检测数据大于8mg/L小于15mg/L,团结大沟仍有27%的水质断面属于轻度黑臭,但是,较2019年有了大幅提升和改善。

(八)2021年4-6月完成了人民路、麓川路、麓城路、银河谷巷道的4个污水直排口,将生活污水接入新建团结路截污干管,收集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完成团结大沟(瑞丽大道至雅居乐)的底泥清淤疏浚,完成年度雨污管网清淤疏浚。

(九)2021年6月28日完成瑞丽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错接乱搭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对主城区雨污管网错搭乱接32个点位的进行改造,投入改造资金843万元,进一步加大雨污混流、错接乱搭等问题整治,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十)2021年9月完成北部新区麓川路污水管网建设,将北部新区生活污水接入麓川路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勐卯河沿线雨污混流口,改善提升勐卯河水质。

(十一)2021年10月实施瑞宏路援边小区污水管网建设及瑞柠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建设,新建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积极开展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全方位、多举措治理团结大沟水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

(十二)2021年11月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封堵,至此全部完成8个团结大沟污水直排口的清理整治任务。并再次对团结大沟底泥、垃圾、漂浮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消除脏乱差情况,进一步排查治理团结大沟的排水口,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团结大沟,全面提升团结大沟水环境质量。

三、自查自验结论

按照《瑞丽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瑞办发202032号),对照整改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现已完成整改内容并达到整改目标,团结大沟水环境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经我市自查自验符合验收要求。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0日(7天)

联系电话:0692-4141416

 

 

 

瑞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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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