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试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3899   作者:  日期:2022/3/29

瑞政办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试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试划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三线”试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169号)要求,为推进瑞丽市“三线”试划工作,结合瑞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二)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三)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将“十四五”期间涉及空间需求的各类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调空间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

二、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试划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长:尚腊边  市委副书记、市长兼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主任

副组长:曹明卫  市政府副市长

 员:尹家辉  畹町工委副书记、管委主任兼畹町边合区管委主任

   姐告工委副书记

朗庆荣  瑞丽边合区管委主任、弄岛镇镇长

张会香  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工管委发展规划和产业促进局局长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局局长

姚淑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黄泳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寸宏得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主持工作)

木然昶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恩华  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局长

白加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保勇  市水利局局长

   市教体局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姚国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寸国芝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王亚丽  市卫健局局长

   市文旅局局长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姚承虎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董朗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翠芝  市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杨东宝  市气象局局长

   勐卯街道办事处主任

   畹町镇镇长

   姐相镇镇长

排永胜  勐秀乡乡长

郑统退  户育乡乡长

姚云飞  瑞丽农场党委副书记、管委主任

赵国梁  畹町农场党委书记兼管委主任

许德斌  瑞丽供电局党委书记

王大双  瑞丽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思明  畹町消防大队大队长

廖光辉  姐告消防大队大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衔接协调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好上下信息沟通;督促、指导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汇总形成成果上报。各成员单位参考《瑞丽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任务分工责任清单》(附件)和各单位“十四五”规划项目库,根据各单位内部职能分工分专业明确专业负责人名单,于3月29日前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各单位梳理需落地项目空间范围和举证材料于4月5日前反馈至自然资源局,无法明确用地范围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无法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三线”试划工作负责人:滕鹏,电话13988228577,邮箱10444582@qq.com。技术服务单位联系人:姜自健,云南中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5887034863,负责永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龙运军,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电话13888162471,负责我市城镇开发边界线划定。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优先试划永久基本农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1.试划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试划规则,以部下发的2020年稳定耕地图斑作为底图底数,按照试划规则确定的比例要求,确定永久基本农田试划目标。对照试划规则,逐条扣除禁止划入情形。分析存在矛盾,与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方案衔接。(完成时限:2022年4月5日前)

2.稳定耕地不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举证材料收集整理。各单位按要求配合完成举证材料收集,报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前)

(二)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集中连片图斑大于等于3亩已改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耕地以“开天窗”的形式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成果。(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1.现状基数再确认。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要求,以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尊重建设用地合法权益,在符合政策要求和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已审批未建设、未批已建设和已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原建设用地三种情形进行转换,形成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基数。(完成时限:2022年4月5日前)

2.各部门梳理“十四五”落地项目用地矢量范围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等举证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完成时限:2022年4月5日前完成)

3.在原初划方案基础上,按新要求初划城镇开发边界。综合考虑重点发展地区,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完成时限:2022年4月8日前)

4.在初划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按照《云南省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指引》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

(四)市级统筹审核。

由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试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开展“三线”初划成果审核,对存在矛盾、问题汇总后向上级反映。(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至4月18日)

(五)提交成果阶段。

市级审查通过后报州级汇总初步成果。(完成时限:2022年4月18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股室认真抓,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把握时间节点,真正把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加强督导指导。按照“统一组织,市乡联动”的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三线”的优化和划定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工作指导、日常督导及成果汇总工作。对在工作中组织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漏报迟报的相关责任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瑞丽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任务分工责任清单

 [附件: 瑞丽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度任务分工(点击可下载)

《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试划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