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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执法检查

浏览量:3546   作者:  日期:2022/4/26

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瑞丽市贯彻实施《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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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形式,先后到市人民医院、傣族博物馆、户育乡尹山村,详细了解我市在医疗卫生建设、教育事业发展、村规民约法治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落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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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渠道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全市1719名公务员中少数民族有682人,占39.7%;全面推进教育、医疗、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全市现有县级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7家,民族医专技人员49人;积极打造勐秀乡生态旅游区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加强地方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保护;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稳步,不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检查组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大少数民族聚集区的产业投入、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要求,要持续加强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注重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范村规民约的合法、合规使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瑞丽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