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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浏览量:2391   作者:  日期:2022/6/16

6月14日,州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听取全州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关于调整德宏州林长制州级负责人及责任区的事项以及林长巡林、督查、考核等六项制度,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州委书记、州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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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生态文明领域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的迫切需要。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完成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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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坚持大保护和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问题解决;坚持生态惠民、因地制宜,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林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各县(市)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每片森林都有人管,工作有人抓;各级林长特别是州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巡林等工作,对标各项制度明确的职责任务,一项一项去抓好落实;各级督察长要督促检查到位,确保工作有成效。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县、乡、村三级的督促指导,加大对基层林长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基层的困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州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