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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瑞丽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934   作者:  日期:2022/8/14

周全国、张四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区废旧回收点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废品收购点现状

再生资源回收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因布局不当、管理不到位而诱发的废弃物污染、分解噪音、有害气体粉尘污染以及滋生销赃窝点等问题。

目前,瑞丽市辖区登记的从事废品收购个体工商户105户,企业6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分布在瑞丽市城区及郊区约70户,其次是弄岛镇27户,剩余分布在姐告、姐相、畹町等各乡镇。瑞丽市新安小区废品收购点店名为瑞丽市王绍安废品收购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2600152192,经营者为王绍安,2017年10月搬迁至新安小区经营,总投资约20万元,主要经营废旧塑料、废啤酒瓶、废编织袋、废纸箱等废品的回收,不涉及破碎、加工等生产工艺。

(二)注册登记要求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第六条明确了再生资源的回收经营,经营者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后,可从事经营活动,“多证合一”改革后,备案事项整合到了营业执照上,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多证合一”模块进行多证合一信息填报,通过省级平台将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市场主体登记越来越便捷,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申请,住所(经营场所)也可通过提供承诺书进行办理。而且再生资源回收不涉及加工、破碎等工艺,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便可进行收购,准入门槛低、前期管控难,也给后期执法带来诸多不便。

(三)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情况

2013年市商务局与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下简称设计院)签订《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设计合同书》,启动包括新车与二手车专业市场、可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等瑞丽市城乡各类商业网点的规划工作。2014年4月设计院提交了第二版修改成果。由于当时正值瑞丽市正在修改总体规划,商业网点的规划暂停。2018年4月瑞丽市城乡总体规划基本修改完成,2019年通过评审。2020年市商务局与设计院进行协商继续完成项目,设计院按照瑞丽市现有规模给出54万元的价格,设计院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并追加支付40万元的规划编制费用,后又因疫情发生,该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目前,已经重新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我市环保部门共受理了关于瑞丽市新安小区废品收购店环境污染信访件9件,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粉尘、噪声两大方面的问题。

2018年10月30日,环保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全市废品收购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兴安小区的废品收购点,发现该收购点有一台废纸压缩机正在运行,产生的噪声未经处理直排,收购的废塑料瓶及其它废旧塑料,未加盖顶棚、未采取其它措施进行防流失、防扬散处理,堆放地面未硬化。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2018年11月1日,瑞丽分局对该废品收购店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该收购店采取有效措施对废品堆放区存在的“散、乱、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禁止在休息时间进行废纸压缩等易产生强烈噪声的活动。2019年1月,环保部门环境监察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该废品收购店收购废纸板堆放区已地面已进行硬化、加盖了顶棚,废塑料瓶及其它废旧塑料堆放区地面进行了硬化。

虽然该废品收购点按照整改要求做了整改,但由于紧靠居民区,噪声、异味仍影响周边居民,为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升人居环境,环保部门监察执法人员多次协调。该废品收购点业主口头答应于2022年6月份之前搬离新安小区,但受“2.16”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场所进行搬离。2022年6月15日,环保部门对业主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尽快搬离,收购点业主再次作出承诺并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9月1日前搬离新安小区,不再在此进行废品收购。

2022年7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公安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和瑞丽环保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并对该废品收购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目前,该收购店正在开展搬离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市政府进一步督促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瑞丽实际重启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规划,划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设置区域,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避免诱发新的社会矛盾。

(二)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大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废旧回收网点。

(三)由公安部门加强对废品回购点行业的治安管理,通过严收脏销赃行为来震慑回购点规范经营。

(四)环保部门加大对废品回购点的噪音、粉尘、气体、污染查处力度。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