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瑞丽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10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0座将在3年内满库容,其中24个将在2021年年底满库容。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还有6个没有完成。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成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任务。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瑞丽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一)推进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范围为瑞丽市全市域,同时协同周边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 600t/d,配置1×6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采用1×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年发电量7441万度。项目占地面积80亩,总投资38039.16万元,一二期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一次建成,预留二期设备安装位置。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克服了新冠疫情等重重困难,于2021年5月10日正式投产发电,自投产运行以来,妥善处置瑞丽全市生活垃圾。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9号)的文件精神,市住建局于2020年5月编写完成《瑞丽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25日由市政府批准实施。积极建立与生活垃圾前端分类相衔接的后端处理体系,瑞丽市已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充分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有序高效安全处置。瑞丽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环卫企业负责城市及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一是采用压缩直运模式,由环卫企业配置31辆压缩车,负责将主城区7000余个垃圾桶垃圾收集压缩后,直接运往垃圾焚烧厂处置;二是中转站转运模式,是由收集车通过垃圾桶(240L)、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就近运至城区、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再由转运车集中运至焚烧厂处置。确保了全市生活垃圾得到有序、高效处置。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瑞丽市已整改完成。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9日(7天)
联系电话:0692-4141416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