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丽、杨宜坚、谢霞、翁草丁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丽市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强对跨境婚姻家庭培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边民跨境婚姻的法律法规体系,入境通婚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跨境婚姻家庭的人员管理工作
(一)目前国家层面关于婚姻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第二十九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二)民政局组织婚前教育、婚检问题
1.民政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把关的问题
民政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民发〔2015〕230号)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登记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等规定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倡导文明婚俗等工作。
2.组织对青年男女的婚前教育的问题
结合婚姻登记机关“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的工作职责,对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人员发放《婚姻登记告知书》、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单并向婚姻登记当事人宣传婚俗新观念,倡导实行婚事俭办、婚事新办,抵制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等不良风气。
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婚姻登记处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之一:(1)社会工作师;(2)心理咨询师;(3)律师;(4)其他相应专业资格”等规定,我局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姐相镇婚姻登记处开设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计划在这两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3.婚检问题
根据《德宏州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凡在自治州内进行婚姻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员、领取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妇女,应当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规定,结合卫健局工作要求,我局对结婚人员进行了婚检宣传,并要求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证明。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每年均达100%。
二、关于组织相应专家力量,通过调研论证等形式搭建跨境婚姻外籍人员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
此项工作已经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准备在2023年婚姻登记工作中提出预算经费,聘请专家学者对瑞丽市婚姻家庭进行调查,搭建婚姻家庭教育培训平台,采取线上与线下、视频与现场讲座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市婚姻家庭及适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三、关于正确引导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和宗教信仰
通过与民宗、文化等部门对接,将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宗教管理和民俗传承引导,对全市宗教场所、宗教情况、民俗文化进行规范、引导,加深民族融合和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家国情怀,增强国土、国界、国民意识,自觉融入到祖国大家庭。
四、关于经费保障
根据工作情况,商请相关部门提出2023年经费预算,将经费保障纳入市财政列支,保障工作经费。
五、关于加大兴边富民力度
经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对接,接下来将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项目、资金、政策支持,深化改革,深入招商引资,深入挖掘本地企业发展潜力,通过新型城镇化、产业规模化等方式,牢固树立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的观念,坚持用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来解决经济问题。
各位委员,感谢你们的建言献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按照你们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为瑞丽市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请你们继续关心、关注、支持民政工作,谢谢你们!
瑞丽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