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英代表:
您在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重视农村养殖污染积极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局班子及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摸底调研,制定养殖业污染工作计划,安排局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股组织市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站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瑞丽市畜牧业生产基本情况
2021年末,全年预计生猪存栏7.8万头、出栏9.05万头,大牲畜存栏1.1万头、出栏1.7万头,禽存栏108.67万羽、出栏179.43万羽;肉蛋奶总产14448吨,畜牧业产值46478万元(现价)。2022年上半年,预计生猪存栏6.05万头、出栏5.456万头,大牲畜存栏1.08万头、出栏0.7万头,禽存栏82万羽、出栏60.88万羽;肉蛋奶总产8393.93吨,同比增长5.4%,畜牧业产值21288万元(现价)同比减少22.2%。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划养殖畜禽养殖布局。为统筹协调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着力提升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17年初我局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瑞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5)》、《瑞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瑞丽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等相关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瑞丽市畜禽及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报请市政府以(瑞政办发﹝2017﹞50号)文件下发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和实施。瑞丽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生态红线划定的禁养区域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六类,扣除重叠面积后范围为432.18平方公里,占瑞丽市国土面积的45.77%。瑞丽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重点生态功能区,扣除重叠面积以及和畜禽禁养区重叠区域后面积为107.11平方公里,占瑞丽市国土面积的11.34 %。
(二)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配套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自2020年以来,共投入项目扶持资金331万元,扶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新建污水贮存池690立方米,储粪场96平方米,堆肥棚400平方米,厌氧发酵池400立方米建设及厌氧配套系统安装,化粪池750立方米,氧化塘3070立方米,田间水肥池49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200立方米,水肥输送管网2000米,暗管排污系统100米,污水泵9套,固液分离机6套。
(三)全面清除鱼禽混养。按照“控制总量、消除存量、分片区、分步骤、逐步退出”的原则推进鱼禽混养养殖模式。截至目前,弄岛镇、姐相镇、户育乡、瑞丽农场、畹町农场鱼禽混养养殖已全部清理,勐卯街道、畹町镇、勐秀乡鱼禽混养已大部分清理完成;共关闭搬迁了规模以下鱼、禽、畜混养养殖户64户,其中:勐卯镇23户、勐秀乡16户、姐相乡15户、弄岛2户、畹町农场8户;共拆除养殖场建筑面积约10.58万平方米,鱼塘约347.5亩。
(四)全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利用堆粪发酵、有机肥生产、沼气利用、种养循环等多种模式,引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2022年上半全市畜禽粪污产生12.71万吨,利用量为10.08万吨,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9.3%,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在养殖场外设置环保监管标识牌40块,建立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台账27个;引导养殖企业建立种养循环需求互补,鼓励养殖企业与种植企业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截至半年共签订粪污消纳土地5000余亩。
(五)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力度,强化养殖主体监督检查。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进村入户等多种手段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宣传,提高畜禽养殖户环保责任意识。定期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设设备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做到安全生产、设备运转正常,粪污及时消纳,2022年上半年共检查养殖场69场次;联合环保部门不定期对养殖企业进行抽查,发现养殖粪污偷排漏排,严厉处罚,发现企业漏排粪污1次,处罚资金6万元。
凤英代表,感谢您对瑞丽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是一项长期和系统性的工作,我局将持续高度重视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下一步将重点从优化养殖区域规划、加大项目扶持、强化养殖主体监督管理、加大养殖业主环保责任意识提高等方面继续开展好污染防治工作,敬请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市畜禽粪污治理工作。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