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永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群众焚烧秸秆问题的建议 》第139号建议已收悉,瑞丽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研、协商讨论研究并拿出具体措施,积极解决姐相镇群众焚烧秸秆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群众焚烧秸秆现状
经现场调研了解,每年收成之季农田留下大量等待处理的秸秆,群众为了下一季农作物种植,将秸秆进行焚烧处理,导致姐相镇环境卫生和大气污染受到极大影响。另外,露天焚烧秸秆面临被罚款的处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德宏州乡村清洁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由村(居)民自治组织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经以上处罚后仍未改正的,由村(居)民自治组织清运处理,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二、工作措施
我局印发了《瑞丽市秸秆禁烧和农村自建房扬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其中一项措施就是改进农机设备。对2021年以前购买在册登记的277台和2022年购置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切碎装置,按照市场价格由市财政进行补贴。据此,我局已提交议题《关于解决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补助资金的汇报提纲》到政府常务会议,待会议研究,若能通过会议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将予以解决。
希望陈永新代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理解农业农村工作,并予以检查监督。谢谢配合!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