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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财政局关于政协瑞丽市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号提案答复的函

浏览量:3448   作者:  日期:2022/12/22

沈涛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丽市第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关于安排水库年度维修养护经费的建议》(第4号提案),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财政局承办。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研究,并积极向市政协反映情况、争取专项资金。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及时派出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截止2020年瑞丽市共建设了13座中小型水库,在全市的城乡供水、农田灌溉等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水库工作的开展,上级部门下拨的经费已经无法满足水库的观测、巡查、维修养护等工作需求,沈涛委员提出市财政按照每年100万元资金的额度,将水库年度维修养护经费列入预算。

二、解决方案

结合上述情况,我局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由于国家政策调整,2020年起将原水利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收取,不在做为专项收入进行管理,同时不在收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也不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农田建设基金。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采用TOT模式推进瑞丽辖区12座水库存量经营权转让的批复》(瑞政复〔2020〕35号)文件精神,将瑞丽辖区12处水库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给瑞丽市勐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水库的日常运营、维修养护和管理等工作均由项目公司负责。加之近年来,我市财政增收乏力,特别是2020年来瑞丽多次发生新冠疫情,导致我市税收收入大幅度下滑,工资、绩效等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运转相当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巨大,本着增收节流过紧日子的思想和出发点,财政不在单独安排我市水库年度维修养护经费。在此,请沈涛委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瑞丽市财政局

                                 2022718

文章来源:瑞丽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