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瑞丽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规定,统筹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的执行力落实力持续提升。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谋划部署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一是强化依法治市顶层设计。紧紧围绕服务瑞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瑞丽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瑞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编制好法治瑞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不断推进瑞丽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规范市政府文件签阅、流转、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等工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类协议11份,其他类协议4份,不断推动政府依法高效运转。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以法治思维科学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成瑞丽农场、畹町农场社区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挂牌,推进农场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1.多措并举,努力保障市场主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通过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为1 个工作日,努力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水平;加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时住所承诺制、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登记注册模式和“三进市场主体工作”。2022年,辖区内存量市场主体48466 户,其中企业8554 户,个体工商户397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2户;新增市场主体6937 户,其中企业981户,个体工商户59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
2.创新重大项目服务机制,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制定《瑞丽市行政审批局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工作实施方案》,专门安排建设审批股的18名审批人员直接挂钩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大小和推进难易程度,人均挂钩项目5-7个,挂钩人员负责从项目备案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厘清每个环节的审批清单和流程,让项目单位少走弯路,同时全程跟进跟踪项目进展,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协同,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3.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不断提升。一是梳理公布《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瑞丽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推进政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清单标准化;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统一市、乡、村政务服务综合性场所名称,科学合理分区,按照“应尽必进”原则,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2家部门,205名工作人员,663项事项。瑞丽市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的事项数为1195个,指派完成率为100%,网上可办率98.66%,全程网办率91.21%,“最多跑一次”率99.33%,确保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事项的办理要件与线下办事大厅内容一致、标准统一,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准确对应、深度融合,为实现全省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奠定基础。二是推进“12345”政府热线工作,按照州政务局关于2022年12345政务热线工作将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通知,对各承办单位的热线工作考核重点和知识库录入上传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全年共承办案件6308件,办结率98%。三是全面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办事“不出门”、服务“指尖办”,目前全省“一部手机办事通”已上线事项共计589个事项,分别为:办理类153个、查询类287个、预约类135个、缴费类14个。四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对市级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各项指标工作的指导、督办,采用现场指导、电话催办微信通知等方式做到督促提高,共安装146台评价器,率先在全州政务实体大厅安装服务评价器,首家与全省“好差评”系统成功对接,165个服务窗口全面实现线上线下评价,2022年共完成评价186595条,好评率100%。
4.全面落实推进自贸区改革试点任务。认真牵头落实“证照分离”、省州权限下放、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6项改革试点任务。全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从全区向全市覆盖,对市本级20家单位的85项涉改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举措抓落实,致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积极争取省级、州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累计争取州级下放权力事项51项、省级权力事项73项。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探索实施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外商投资营利性非学历语言类培训机构管理等先行先试新举措,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5.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考评指标要求,制定《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开标评标线上、线下全过程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招投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行业监督部门的业务协同;持续落实远程异地评标、网上开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电子保险保函投标担保等便利化举措,打通了全程电子化交易“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在线办、不见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共组织完成进场交易99宗,进场交易金额290156.38万元,节约资金4659.24万元,增幅1040.6万元。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决策民主性。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凡属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问题,均实行集体会审,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政府常务会45次,政府党组会25次,集体研究、民主集中制、会议决定重大项目或重要决策479项。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50家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审核文件、公告、合同等市政府常务会议题45期次。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46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公职律师20人。严格落实《瑞丽市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和《瑞丽市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今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200余件次。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瑞丽市分三批先后对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农场、管委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示和变更公示,内容涉及执法主体名称、负责人、执法区域、执法类别、办公地址、监督电话、主要执法依据等内容。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事项公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精神,按照我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网上考试系统平台管理等办理流程要求,我局就我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网上培训与网上考试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2022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州统一执法考试,全市182名考生参加考试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转发《云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确保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有据可循。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2019至2022年四年间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264卷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在贯彻执行《德宏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五)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全年理人大代表建议157件和政协委员提案88件。执法单位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工作。2.加强审计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组织开展审计项目, 不断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拓展审计领域,提升审计工作成效。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公开政府信息1462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以公开促规范、立公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政策精准解读, 策划开展系列政府开放活动,认真回应百姓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力度,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我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受理2件;审结22件,其中去年转结案件21件。二是确保行政应诉工作高效高质。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截至目前,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件。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全市共有调解委会59个(乡镇一级调解委有7个,行业性调委会有6个、村调委有29个、社区调委会有17个),持证调解员共有583名(专职调解员为71名,兼职512名)。2022年,瑞丽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02次,受理纠纷298件,成功调处298件,成功率100%,涉及人数1305人,涉及金额2824.8万元;
(七)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1.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高位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开展。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市共设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在乡(镇)村委会、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6个,实现市、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实现“12348”热线平台全天候服务,“12348”云南法网和“瑞丽市司法局”、“瑞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2022年,瑞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法律咨询215件/人次(其中转法律援助4件,代写文书7份);受理各类民事及公证法律援助申请81件(涉及公证民事援助2件,其中经受理后审查不通过2件,终止援助10件);受理刑事指定通知辩护案件总计82件。积极参与未成年陪同见证工作,共参与未成年见证3场5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八)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情况。一是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组织培训,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生活会、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需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培训计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二是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制发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线上线下多次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受益群众2万余人次。全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4000余份,悬挂布标200余条,发放纪念品1500余份,解答咨询6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1万多人次。三是突出宣传抗疫防疫、打击走私、整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非法偷越国境、治安防范、食品卫生、禁毒、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依法行政等方面法律法规,抓实政府法治建设、联合守边固边、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瑞丽融媒体、瑞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推进瑞丽网络普法矩阵建设,推动各普法平台信息共享。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大边境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年内建成1个县级法治公园(民法典小广场)、4个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完成13个沿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申报成功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启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共培养215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实施强边固防、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为平安瑞丽、法治瑞丽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 素养还有待提升。
(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形式以 案卷评查检查、日常督促等为主,相对比较单一,其他新形式较少。
(三)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的法治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街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处在起步阶段,法制审核能力和执法程序意识等有待加强。
(四)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普法责任制的把握还不到位,主动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的力度还需持续加强。
针对上述短板和不足,分析原因,主要有: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责任制、普法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切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瑞丽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定期谋划部署工作任务、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听取政法工作汇报13次;政府领导班子召开政府常务会、参与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法12次。
(二)印发《瑞丽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瑞丽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
(三)将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其他市管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 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动街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项目清单工作法和一线工作法,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有实操实效的措施办法,为全市GDP、固定资产投资、财税增收、市场主体倍增、企业升规纳限、建筑业产值、重点项目建设、问题楼盘处置等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全力提供好审批服务保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二)有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引领、创新驱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打造平台加强版。一是加强经费保障。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为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提供经费保障,提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二是切实强化平台保障。对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实体平台建设。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应用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录入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平台应用维护,按要求完成年度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汇总并上报;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加强对涉及土地登记、执法,劳动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办理力度;三是指导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扩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来访群众咨询接待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理途径维护利益和表达诉求;五是加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完善全市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拟在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网上学习和考试;认真做好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以便全面、准确的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促进工作的发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地,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五)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运行体系。
(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不断强化媒体普法科技支撑,发挥互联网媒体平台受众多、流量大、传播广的优势,鼓励引导法治专题类短视频创作和法治公益活动;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中共瑞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