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瑞办发〔2021〕31号)的要求,瑞丽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建立全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
1.对瑞丽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众详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场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2.进一步健全完善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德宏州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组织专家对瑞丽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众祥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场进行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堆场三防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未执行环境监测有关要求、环境应急准备不到位等问题下达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关于瑞丽市众祥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整改通知》(德环瑞发〔2022〕1号),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组织编制了《瑞丽市众祥矿业有限公司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瑞丽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众祥矿业有限公司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积极推进落实整改,对堆矿场三防设施进行了规范改造,制定了环境监测制度并委托第三方对厂区废水、噪声、废气及周边地表水和土壤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及周边环境的废水、地下水、无组织废气、土壤、噪声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风险管控标准的要求,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了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检查及重点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补充了环境应急物资,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并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
(二)强化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制定印发《瑞丽市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不断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按程序定期更新瑞丽市涉重金属行业全口径清单。强化对瑞丽市辖区范围内重金属行业排查,对排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的重金属企业依法严格查处,目前暂未发现瑞丽市辖区范围内存在其它重金属行业废渣堆存点。二是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对瑞丽市众祥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坚决杜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偷排、漏排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反馈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反馈问题指出的“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于2023年3月21日开展了反馈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众祥矿业有限公司周边9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9份,收回9份,其中“满意”有9份,占100%,“基本满意”有0份,占0%,“不满意”有0份。满意度达到100%。
公示期: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不含节假日),共5天。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3752
2023年3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