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征预公告〔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瑞丽市仁众液化储配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装置及充装站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该项目涉及瑞丽市户育乡户育村委会广帕村民小组。
(二)征收面积:该项目用地总规模约0.2178公顷。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由瑞丽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瑞丽市仁众液化储配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装置及充装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3年4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