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45557   作者:  日期:2023/7/12

瑞政办发〔2023〕40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23〕4号),加快推进我市计量事业发展,增强计量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夯实基础、服务发展的原则,在民生计量、能源计量、诚信计量、产业项目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全面提升产业发展、产品质量、改善民生、节能减排、食品安全、乡村振兴、对外贸易等领域的计量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服务瑞丽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计量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民生计量工作质量大幅提升,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使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平均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强制检定实现全覆盖;培育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0家以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农村计量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围绕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综合节水、绿色生产等新时期绿色发展要点,能源计量工作取得新进展。工业计量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开展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推行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强化产业链有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等工业计量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适应本地区社会发展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计量工作达到州内中等偏上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重点围绕我市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电器消费品制造业、原材料产业四个工业集群发展,推动建立先进计量标准,聚焦全市制造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痛点和“卡脖子”技术难点,加强应用性、创新性、前瞻性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增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为“瑞丽制造”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申报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并持续推进)

(二)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围绕服务数字云南建设,依托省计量数据服务平台,加强我市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推动计量产业链条数据融合共享,为仪器仪表研发升级、现场应用、计量性能实时监控及检定校准频次等提供科学参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安全用计量器具制造、使用、检定等方面的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升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完善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和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能源资源、环境和碳计量数据分析和利用,为节能监管提供客观数据,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提质增效,降低碳排放量。围绕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综合节水、绿色生产等新时期绿色发展要点,深入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监督、服务,持续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专项监督。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快计量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技术能力,按照“层级分明、错位发展、保障有力”的原则,逐步构建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动我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采用先进计量器具,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有关计量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建设。保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计量量值传递和溯源能力,推动计量技术机构普惠性、基础性、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建立完善支撑民生安全、公平贸易、生命健康、公正司法、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计量标准,提高公益性计量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满足产业计量服务与民生计量保障需求的计量紧缺人才。加大注册计量师制度宣传力度,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考试,指导注册计量师注册申报。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职称、职业技能等级等制度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和专业计量技术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行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计量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行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工业企业争创计量标杆示范,鼓励社会各方加强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推动计量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质量基础支撑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突破计量服务市场的区域壁垒,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加强民生计量器具监管。落实计量惠民工程,实现涉及民生领域重点强检项目全覆盖,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强化用于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百姓生活、健康、安全密切有关的重点领域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提高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重点服务粮食收储、农资销售、农产品收购、农业电商等环节,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聚焦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店等重点领域和场所,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进行治理,推动企业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发挥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作用,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治理模式。提升诚信计量意识,在供水、供电、供气、成品油、眼镜验配等领域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在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设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按要求落实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并持续推进)

(十二)强化计量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形成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新模式。依托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实现计量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对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及认证认可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测试结果的可信度。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计量风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三)加强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工作衔接和宣传贯彻。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加油机、数字指示秤等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并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提高对计量工作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的实施方案,根据我市的计量发展重点和各自的目标任务,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计量服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加大计量专项资金投入,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改造、提升,强制检定以及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等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对涉及重点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计量监督管理体系给予支持。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加强计量文化宣传。深入开展计量科普宣传,加强对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及计量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计量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计量知识,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民计量科学素养,提升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参与度。加强计量文化建设,构建“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体系,有效提升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和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七)加强督导评估。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评定内容,实施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落实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计量服务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1)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提升碳排放计量监测。加强计量测试技术在碳足迹核算、碳追踪中的应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强化计量保障能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自然资源领域。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调查评价监测,地质、气象监测预警和测绘地理信息仪器量值溯源体系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序号

重点任务

落实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2

 

 

 

 

 

 

 

大众健康与安全计量测试能力提升

 

(1)营养与保健食品领域。加强高原特色农产品工程化和智能化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鲜物流等重点领域的计量溯源体系建设,推动精深加工、成品品质控制,以及营养靶向设计与健康食品精准制造等计量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自然灾害防御领域。完善气象、地质灾害、地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体系。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

 

 

持续推进

(3)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安全生产有关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公共安全领域。加强交通监管设备、警用装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溯源能力建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序号

重点任务

落实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3

 

 

 

 

 

 

 

逐步建立计量标准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全面提升计量在公平贸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支撑效能,逐步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拓展测量范围,提高准确度等级,提升智能化水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部门行业计量标准。能源、生态环境、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铁路、民航、气象、水资源、公共安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发展需要,加大计量标准能力建设力度,提升量值传递溯源能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采用先进计量器具,构建先进测量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

 

 

逐步建立计量技术机构

 

(1)逐步建立支撑民生安全、公平贸易、生命健康、公正司法、环境监测、能源资源管控、节能降碳核查、气象等方面的计量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序号

重点任务

落实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5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制定推进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加强产业计量技术规范制定。注重培养、储备有关专业人才,提升计量技术规范专业化水平。

(3)推进民生领域计量技术创新。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技术研究,逐步推行电子化证书,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4)持续开展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油站、集贸市场、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所等民生领域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及“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抽查、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监督抽查,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秩序。

(5)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电、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有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计量监管和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结合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粮食收购、烤烟、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和服务,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

(6)开展诚信计量行动。树立一批典型,鼓励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通信、能源、交通运输等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在诚信计量方面作出表率,采取多种方式向消费者公示计量器具生产、检定、使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