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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4042   作者:  日期:2023/7/19

瑞政办发〔2023〕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瑞各单位:

《瑞丽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德政发〔2022〕5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服务瑞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所需,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瑞丽建设国际口岸城市、沿边产业园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气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进展,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体系更加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203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实现突破,监测系统更加精密,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在科技计划实施中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核心技术研究。深化与州气象台、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州人影中心、州天气雷达站的交流合作,强化联合科研攻关,加强对山区局地强降水演变规律、形成机理研究,强化瑞丽复杂地形背景下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市气象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推动气象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集中科技攻关。紧扣气象业务领域的科研需求,激发气象科技创新主体活力,推进科技创新,注重研究和应用相结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及评价,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气象业务服务技术的转化。优化科技成果业务化的跟踪评估机制。(市气象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划布局,实施强基础补短板气象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小于10公里、6要素以上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到100%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完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加快智能化气象探测装备的迭代更新,提升县级计量校准能力。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气象观测质量,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强化对上级智能预报业务平台的应用,构建以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为重点的快速滚动更新的短时临近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改进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瑞丽气候异常。(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实施气象网络安全架构标准化和规范化改造,加强气象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部门间气象相关数据汇交管理制度,推动气象信息的开放和共建共享,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方位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推进瑞丽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基于云南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实现瑞丽市主要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和风险鉴定评估。(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广播电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等制度。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依法做好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管理,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夯实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攻坚工程(加快推进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围绕业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布局,开展台站业务支撑平台和业务运行环境升级改造;改善台站生活保障设施,开展供电、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台站支撑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力度。依法加强对基层台站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保护。(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9.提升气象服务精细水平。加强服务用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加强与水电、交通、旅游、生态环境等行业融合发展,打造智慧气象赋能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发展的共赢模式,构建行业气象服务供给体系,研发满足行业需求的智慧气象服务产品,实现服务产品按需生产、智能制作、精准推送。(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农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施,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发展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主动融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建立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播电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行动。充分发挥瑞丽旅游资源丰富、生态景观独特和民族文化鲜明的优势,提升生态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发展智慧旅游交通气象服务,融合交通行业信息,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发展城市气象服务,推动气象与城市安全运行、市政规划建设等精细化治理深度融合,提升智慧城市、平安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开展基础设施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构建气象信息对城市生命线工程、惠民工程的保障服务体系。(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主动融入地方发展战略,开展“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能源安全、电力调度等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健全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助推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际口岸城市、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对缅气象服务合作交流,面向缅甸边境地区的相关人员、替代种植等企业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围绕瑞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建立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直通渠道,提升沿边群众灾害防御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外事办、市广播电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生态气象服务能力

15.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监测,统筹推进瑞丽气象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和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围绕瑞丽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需求,推进建设瑞丽温室气体高精度观测站,为瑞丽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围绕瑞丽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为瑞丽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生态文明绩效考核提供决策支撑。开展...开展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提升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气象服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开展瑞丽及周边地区气溶胶遥感监测、火情遥感监测,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打造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突发事件应对及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发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加强防灾减灾型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水源补给型人工增雨作业和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9.加快气象人才队伍建设。以气象管理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基层业务骨干人才为重点,分类施策精准育才。结合瑞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组织申报德宏州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着力推动瑞丽气象科技人才创新发展。(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气象工作,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州、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

(二)统筹规划布局

科学编制实施瑞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推动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法治建设

严格遵守和执行气象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实施。

(四)加强投入保障

进一步落实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气象事业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的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