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秀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第18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医务人员肩负着救死扶伤的重任,承载着国家、社会、人民的重托,悬壶济世。尤其在抗疫期间,医务人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简单和平凡演绎成无数个精彩,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重前行,是当之无愧的最美的逆行者。国家高度重视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相继出台了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并严格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确保医务人员工资待遇
瑞丽市13家医疗卫生机构,除市人民医院财政给予差额拨款外,12家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均给予全额拨款,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得到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薪酬政策,保障医务人员工资待遇
医务人员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瑞丽市严格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等政策,并按要求兑现待遇。
三是严格落实工资倾斜政策,提高医务人员工资水平
医务人员除享受普惠政策外,还享受多方面的工资倾斜政策,如:卫生防疫津贴、护龄津贴、拴心留人补助等,并执行“两个允许”政策,医务人员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四是严格落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措施,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按规定向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此外,对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综上所述,瑞丽市严格落实国家、省、州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无权自行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严禁私自提高工资标准。今后,卫生健康、人社、财政部门将继续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资政策,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较好地保障和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