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退耕还林市级自检自查验收已完成,现将验收结果及拟兑付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补助范围为:国家阶段验收时林种为生态林、经济林变为生态林的退耕地还林地块,经济林不兑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20元/亩,兑付1年(2023年)。
请各位退耕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树种、地块面积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在7日内反馈于乡(镇)林业站,由乡(镇)林业站统一上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退耕办。同时,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欢迎举报。
对于退耕还林复耕种植玉米、百香果、菠萝、甘蔗、猕猴桃等经济作物、弃荒、改变林地用途的地块须在明年雨季结束前恢复造林(可以生态林、经济林套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