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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工作推进情况

浏览量:4860   作者:  日期:2023/11/16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一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与重要抓手。保障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必须根据发展水平提升和内外环境变化,不断深化改革。同时,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抓手,系统树立在市场统一性、规范性、公平性、竞争性、有效性等方面面临的问题。瑞丽市积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抓紧贯彻落实及时将任务分解至市级相关部门并按时报送相关推进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积极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NO.721),明确审查对象、范围和要求,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依职责受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反映或举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质量。

(二)积极开展增量政策审查,核实整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做到“应清尽清”。梳理增量政策1份,由瑞丽市投资促进局代起草的《瑞丽市产业(工业)园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瑞政办发﹝2023﹞7号),由云南宇良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按照《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实整改 2022 年度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2年第三方评估机构抽查发现的3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招标投标文件进行核实整改,该三份招投标文件为同一批次开展招标事项,由于所涉事项均已发生成为事实,未构成招标无效情形,且至目前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已终止。自贸区管委对涉及事项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约谈,杜绝今后发生同类情形。

(三)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浓厚氛围。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水平。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电子屏滚动等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市民和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浓厚社会氛围,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强化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细。

二、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一)集中开展涉嫌垄断行为线索排查。以涉及民生利益的各类经营性公用企事业单位为重点,集中开展对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公共交通、通信等公用领域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涉嫌垄断行为的线索排查、梳理,对瑞丽市供电、口岸收费及停车收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垄断违法行为;  

(二)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定期组织公平竞争联席单位开展围绕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三是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我局通过微信工作群、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等反垄断法及配套规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等制度规定及典型案例相关信息22条,转发80余次,有力增强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0余人次,摸排各行业经营户2100余户次,重点对餐饮、药品、电动自行车、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特种设备、建材等领域及各类经营性公用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摸排,暂未发现垄断违法行为线索。

(三)认真规范检验检测行为。采用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双随机”抽查及自查和监督检查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行为。今年共参加检验检测资质评审12家次,召开珠宝检测机构行政约谈会议1次,发放并收回《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28份,配合开展省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查全市各类检验检测机构8家,涉及珠宝、食品、农业、建筑及机动车检测等行业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抽查检验检测机构9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1条,立案查处检验检测领域案件1件,上缴罚没款1万元。目前,全市无认证认可机构,有获得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2家。(其中,珠宝检验检测机构16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5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11家)。经过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以认定认证的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外地企业准入障碍,设定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的行为。

(四) 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的意见》,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前,通过电话联系、短信提醒等方式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公示义务。对失联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行为的,给予7个工作日缓冲期,引导市场主体采取变更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在缓冲期内改正的,不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五)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开展企业走访服务活动,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征询企业需求与意见,提供知识产权类意见建议。截至2023年9月30日,我市现有效商标5122件,其中,今年申请注册商标519件,注册商标369件。地理标志商标7件,集体商标2件;有效专利299件,其中发明35件,实用新型111件,外观设计153件,商标代理机构3个。

(六)深入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转型。巩固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 )A 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跨平台、跨部门、跨市县互认成果,加快推动实现全国互认。推广数字证书持有

者身份识别等技术。瑞丽市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版》,坚持“应进必进”。数字证书由省级统一开发管理,2023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场交易电子化率100%。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需国务院督查组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

(一)存在的困难问题

1. 监管力量不足,履职压力大。招新困难、队伍老化、人手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市场的复杂性、新业态迅速发展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非常突出,加之执法人员一岗多责承担食药、特设、价格、广告等多项监管,对监管责任的有效履行挑战巨大。同时监管手段滞后、相对传统,监管效率不高,面对新业态科学监管缺乏有效措施。

2. 市场主体多元化,新问题层出不穷。市场经济日趋发繁发展和市场主体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存在的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线上延伸,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又产生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市场监管执法带来新的挑战,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带来新的冲击。

3.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仍需加强。政策措施文件清理、审查的范围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部分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认识不深,片面将审查对象限定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一般性文件、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措施和合同等其他政策措施排除在外。

4. 部分市场主体对自身信用信息不重视,主动申请信用修复效率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拓展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步空间,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从对象、范围、时间、方式等方面明确培养机制,多途径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充实壮大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增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职业认同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紧紧围绕重点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办案力度。以集贸市场、校园周边、车站、高速路沿线服务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区域为重点,严厉打击仿冒混淆侵权违法行为;以规范企业网络交易行为为重点,加大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以企业促销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进行违法有奖销售行为;以保护企业创新为重点,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执法工作,探索推动商业秘密保护体制机制建设;鼓励和规范企业公平合理竞争,严厉查处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进行的恶意诋毁。

(三)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案件审核工作,认真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是否合理及说理是否充分等。对案件核审中发现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如实提出核审意见,退回办案机构予以修改、补正;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素质。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一是积极争取引入第三方评估,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结合《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争取推进引入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着力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从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入手,全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二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云南)、反不正当竞争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和政策实施能力。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